想咨询下快70岁老人在给别人工作做事的时候,手腕摔断了,对方要承担什么责任,有没有什么法律保护,对方说劳动局不保护50岁以上的劳动纠纷的,现在不愿意承担营养费什么的怎么办?
2025-06-08 11:05您提到的问题涉及的是劳动法和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与用人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老年人是因为从事工作而受伤,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对方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具体而言,如果工作是由雇主安排并支付报酬,则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工作是由雇员自己安排,并且雇主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则雇主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但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至于营养费等费用,这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或雇主支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