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老商品房4楼(总层数6楼),同一单元的厨房下水管现在在5楼地上漏水,我家厨房顶滴水。我和5楼住户请水电工看了,是下水铸铁管道坏了;整个单元就我家和六楼在用老下水,其它人家都改道接到外面雨水管了,不用老下水。我和5楼住户观察了10天,只要六楼厨房用水,我家和5楼就漏水。去六楼协商,请他家也改道雨水管,但他推脱家中不好弄,还说在哪家漏水哪家负责修。这事应该谁来俢
2024-09-26 20:29您的情况属于共同财产损失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因公共设施损坏导致的损害赔偿,应当由产权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该公共设施的所有权或管理权属于物业公司,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针对您遇到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将漏水情况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并要求其尽快维修。 与六楼业主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愿意配合进行维修。 如果六楼业主不愿意合作,您可以考虑通过物业或者其他途径寻求帮助,比如向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服务中心求助,寻求调解或者仲裁机构的帮助。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聘请专业的工程师或者评估师对漏水情况进行评估,以便确定具体的修理费用和修复方案。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确保证据充分,避免口头协议等非正式文件成为争议解决的障碍。同时,保持冷静,理性对待,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冲突,以维护良好的邻里关系和社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