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癌症病人,在八月份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果出来后我去单位办理病退手续,我有九年社保,需再补六年,现在单位出的一部分单位不肯出,办病退手续的事情也就卡住了,请问律师,单位应该出的一部分他不肯出我该怎么办?
17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理解。对于您的情况,我们非常关注,并愿意提供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时,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已经丧失了工作能力,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 至于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这部分费用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认为单位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相关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咨询,以获取专业的意见和支持。 同时,如果单位不愿意承担部分责任,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工资、福利等劳动报酬,若存在此类行为,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