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该一国企每两年签一次劳务合同,总共六年多,就在夲月初该负责人说合同到期了,不给续签了,一句话就不让上班了,并且欠薪三个多月,有工资卡,但卡在负责人手里,卡上所发工资与本人实领工资完全不附,我一农村妇女,在无助的情况下求助贵律师们给予指点,帮助!谢谢!
17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 您已经提供了您的具体情况,包括您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目前面临的困境。鉴于此,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如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寻求解决办法。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请记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每个人的权利,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平安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