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劳动法,然后就是本人我在工厂上班,由于我老婆怀孕期间有特殊原因需要住院,也跟老板商量过后,同意我辞职然后结清工资,但办公室人事部跟我说还要扣我6天的工资,他说是按国家劳动法
12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出离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至于关于扣发您的工资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公司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的工资,并且不得无故扣除或扣减。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