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万德科技有限公司上班的员工,我们每个月都是18号发工资的,我是四月份辞职的,四月十八号发三月份的工资时,我的保险扣了将近一千块钱,为什么会这样,不是应该扣我四月份的保险吗??
23天前您好,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即使您在四月份离职,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社保机构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至于您提到的问题,可能是因为公司在四月份没有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建议您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实和解决。同时,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公司在四月份确实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