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10年了,现在公司让我去南京接人,当时太累,没去,现在就把我辞退了,辞退的理由不正当,没有一个月通知,一个月工资3000多,现在想委托律师代理仲裁追究对方的经济补偿金
回答数:890
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您在公司工作10年后被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568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958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