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世必爱南京健身器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职,因16年职务调整,由主任升任经理,当时谈的是按经理级别工资发放。但一直拖到今年4月份拖欠半年工资未发放,我申请了离职并得到批准。公司打了欠条答应余5月底所欠工资结清。但一直未兑现,我打了几次电话,以资金紧张为借口也没有结果!请求老师们给予援助,谢谢!
2024-10-22 08:02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世必爱南京健身器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中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保护。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此外,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记录等,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