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早上上班途中,骑行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在其左后方有一辆电动车超车,这辆电动车被一辆汽车从后面碰撞后撞到我母亲的电动车,造成我母亲死亡。痕迹鉴定表明我母亲在非机动车道外20cm处。事故认定书表明,在我母亲死亡中,司机负主要责任我母亲负次要责任。为什么没提另一个电动车?是他超车不顾他人安全!在另骑一个电动车的人受伤中,汽车司机负主要责任,他负次要责任。汽车司机保额50万。不够!不知道是先调解还是直接起诉?在事故中,我方起诉时是否需要将,另一个电动车司机一起起诉上去?另外我母亲是去上班途中,应该算工伤吧,厂里只保险了30万,保险公司说,由于我母亲负次要责任,只陪20万。应陪多少,谁陪?49
2024-08-27 19:05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现场勘查和调查结果进行,并且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 优先保障行人和弱势群体的安全; 优先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安全; 优先保障残疾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人员的安全。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的母亲是在上下班途中的正常出行过程中遭遇事故,那么她可能符合工伤的定义,因为她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外出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至于如何处理事故纠纷,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考虑将另一名骑车人一同起诉,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最后,根据您的描述,您的母亲在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对她的赔付额度可能会有所限制。如果您认为这个数额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可以与保险公司沟通,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同时,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进行相关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