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在孕期,五险连续缴了1年以上,预产期明年5月底。 公司目前在南京,最近公司要搬到到无锡。给我的第一选项是一起去无锡,但是我个人条件不可能一起去。结果应该是协商赔偿金后离职。想请问下,赔偿金方面我有那些可以争取
2025-12-25 18:02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无需提前通知。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选择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意味着您可以选择在任何时间提出辞职,并且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即向公司提交书面通知即可。请注意,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否则您无权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合同。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搬迁的具体情况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其他可行的选择,如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解决争议。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