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延长问题,本人本来应该于6月19号转正,犹豫流程还没有走完,流程是提前一周填的,但是公司人力资源新来的领导突然下达政策说还没转正的员工统统都延长6个月,对于这个决定难以让我无法接受,但是我看劳动合同上签订的是3-6个月的试用期,但是一般都是3个月的试用期,我之前收到的offer写的是3个月,而且我早已经提交转正流程,这样突然告诉我转正需要6个月,我肯定是不能接受的,请问我如何维护我的劳动权益
23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合同约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试用期为3到6个月。因此,即使您已经在流程中提交了转正申请,也应遵守该期限。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期限进行调整,但应当遵循“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原则。如果双方同意调整合同条款,那么新的合同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不得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沟通与解决方式。 -首先,您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希望了解更多信息。 -如果沟通未果,建议您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或支持,如工会组织、法律顾问等。 -在处理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日后作为证据使用。 解决方案选择。 -通过上述途径,如果双方都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重要提示。在任何纠纷中,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尊重企业的合法权利和规章制度。合理表达诉求并采取适当措施,同时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书面材料和证据,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