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在养伤期间还没有评伤残的生活费以后要在赔偿金里面扣除吗
2025-03-05 14:53《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上述规定,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的待遇包括。(一)停止发放基本工资;(二)按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三)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四)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此,如果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未被认定为伤残等级,其生活费不应从赔偿金中扣除。 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处理方式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