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通过乙借钱给丙,借条上利息未约定。实际操作是丙给乙利息1分,乙再给甲8厘。现在丙无法偿还本金,那么乙要不要还这笔钱的?
2024-07-12 17:40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甲通过乙借钱给丙,形成了一个间接借贷关系。借条上利息未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支付利息。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丙给乙利息1分,乙再给甲8厘,这表明实际上存在一个利息支付的约定,尽管这个约定没有在借条上明确。如果甲与乙之间有口头或其他形式的协议,明确了利息的支付方式和比例,那么乙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支付利息。 至于本金的偿还,如果丙无法偿还本金,甲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乙按照约定履行其作为中间人的职责,协助甲追讨债务。如果乙未能履行协助追讨债务的职责,导致甲无法收回本金,甲可以要求乙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具体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甲乙之间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总之,乙是否需要还这笔钱,取决于甲乙之间的具体约定以及丙的偿还能力。如果甲乙之间有明确的利息支付约定,乙应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如果丙无法偿还本金,甲可以要求乙协助追讨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