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入一家私人陶瓷企业公司。我在公司工作已经三个多月了,我在公司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公司没有给我签约劳动合同,现在我在公司工作中工伤了,右脚后跟粉碎性骨折,把我送到医院都没有护工照理我,自己有走不了路,员工连最基本的合法权力都没有,这样的公司算不算违法的?请高人解答,谢谢了
2024-07-12 16:05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1. **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2.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公司不支付加班费,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 3. **工伤处理不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和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未妥善处理您的工伤问题,包括未提供必要的护工照顾,也属于违法行为。 4. **未保障员工基本权益**: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工伤保险、劳动安全等。公司未能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要求其依法履行义务。如果公司拒绝,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