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在公司上班三年,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并且第一年未买社保,现在公司想补签劳动合同,我可以拒绝签吗?另,我现在想离职,我能要求得到补偿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补?谢谢!
2025-07-05 03:25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期间没有受到应有的待遇或者权益被侵害,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例如,您可以直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也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渠道进行投诉和仲裁。 其次,在补签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您有权要求公司提供书面的合同文本,并确认其中的权利义务条款。同时,您也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再次,如果您决定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如果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若单位违反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则应当按差额部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对于其他违法情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申诉或维权时使用。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