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住4楼,一楼二楼是门面房。三楼在平台上,开发商就在三楼也就是我家的窗户下建了违建房,当作面积卖去出。后来三楼的房主又在我家的阳台下搭建了阳光房,都建了有三年了,前两前我有找个执法局不得结果,现在我找了信访局。执法局有人打电话给我说这个交了我们当地社区管。请问我该怎么办。执法局是不是在推责任
2024-10-11 22:45您的情况涉及房屋建筑和土地使用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解决。 首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拆除违法建设的违建房和阳光房,并恢复原状。这可能涉及到法律程序,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您可以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 其次,如果您对当地的社区管理表示不满,可以尝试与社区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寻求上级管理部门的帮助,如城市规划部门或相关部门。 此外,您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例如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市长热线、人大代表信箱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最后,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提供支持。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冲动行为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面对此类问题,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