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差额事业单位的剧团工作,退休后返聘,但返聘手续合同并不全。周六给单位做事,结果在工作过程中被电锯将左手5个手指全切掉了。剧团说走医保,报销完后剧团再出几万,医药费就不用本人负担了,但赔偿剧团就做不了主了。如果走工伤就需要和剧团打官司。那对个人来说哪种方式更好些?
2025-06-03 21:54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工伤认定及赔偿问题。首先,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患职业病,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的,由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并支付相关费用。 如果您认为是工伤,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则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您可以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其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 工伤认定决定书。审核通过后,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您的伤情属于工伤范畴。 获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 工伤鉴定。如果需要,还可以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以明确残疾程度。 提起诉讼。若工伤认定存在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重新作出认定。 赔偿事宜。最终,如果确实属于工伤,除了上述待遇外,还可能获得额外的赔偿金,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您有权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