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干了快两年没有正规劳务合同,公司没有给我买保险,我只能买个人保险,6月我有电话通知老板我七月底不干了,老板坚持必须干到8月底,等找到人我还必须教会他所有经验我才能走,否则不给走,我没办法只能口头答应,结果他号称录音了,如果不照做就告我,谁知道他8月极端过分,我实在受不了了,提出8月的五天工资我不要了,我也不会去上班了,我正式离职,只把大门钥匙还他就结束了,但是他坚持没拿到钥匙我就必须给他上班,给他教新人,给他点库存,请问我有这个义务做这些吗?我连工资都不要了………我想直接给他钥匙告诉他资料在电脑里就直接走,大门也不进,请问我这样是否违法?
28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您购买社会保险,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此外,关于您提到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您确实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职责并且完成了交接手续,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您提出的口头协议和要求对方提供钥匙的要求,这些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如录音、视频等,以便日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持冷静,理性对待,以合法合规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