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岳父是邢台南和人,在17年的3月20号左右跟当地的包公头来到沧州任丘市修路,就在4月5号的凌晨五点被工友发现昏倒在厕所!医院诊断为高血压引起的脑出血,5号做完手术,现在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大夫说10天左右是危险期!这三天时间包工头也来医院看望!但就是不提治疗费用的问题!目前花费了有3万左右,今天我们主动问包工头费用的问题!包工头说:他已经跟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提过这件事!但是承包工程的公司不管此事!包工头意思自己也不出治疗费用!一直说会跟承包工程的公司沟通!病人现在还需要很大一部分治疗费用!病人家庭非常困难!目前的治疗费用都是借的亲戚的!我想问问包工头后者承包工程的公司有多少责任?能给出多少治
2024-09-15 08:1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医疗费用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或者其家属告知医疗费用的情况,并且在患者病情稳定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患者或其亲属收取医疗费。 其次,关于您提及的包工头和承包工程公司的责任问题,如果他们未能尽到相应的义务,如未按时支付治疗费用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具体的责任程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考虑到当前的情况,您可以考虑采取一些紧急措施,比如申请医疗救助或者其他帮助,以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