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公司是熟人开的 每月工资给7000 从未拖欠过 工作了9个月 唯独一直拖着不给上保险 一拖再拖 知道公司解散 现在我向公司原负责人要当时拖欠的九个月保险钱 他说了一番话让人无语 他说:“7K是基础4K加3K的补助,按4K的标准我们要付的是1300.64,共计8个月是10405.12。但这8月期间你共有21天没有来,单天连补助是270,刨去5670,我们再给4736。” 可是我从来都不知道4000元基础工资和3000元补贴的事 一直就是说7000工资 。现在又要从保险钱里扣除当时他所谓的补贴钱我很不认同,当时在发工资的时候完全可以扣除的 现在要扣保险钱完全是无中生有 所以需要您们的帮忙
15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的情况确实较为复杂,涉及到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工资。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建议您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 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您可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都有助于证明您的主张。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