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有事需请假,但用人单位不批,然后我没去工作,用人单位说我自动离职,他们还压了我半个月的工资,不给我。他们有权利扣我工资吗?这些工资能要回吗。有没有相关法律维护我的权利
15天前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拒绝续签合同,并且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未付的工资。 至于单位是否有权扣除您的工资,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长期劳动合同,那么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否则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员工的工资。 如果您认为自己被错误地视为自动离职并且被扣发了工资,建议您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的情况,如辞职信、加班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同时,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建议您在入职时仔细阅读并理解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以及了解有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此外,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顾问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