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专生,在车展兼职每天十小时要连做十天,缺席了就不给工资,没签过什么合同,这犯法吗?如果我不想做了,之前做了四天的工资能拿到吗?
10小时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关系中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并且在任何一周内至少有两天休息日。 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连续工作了10天,超过了法定的工作时间限制,因此可能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此外,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可能导致劳动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如果您不想继续这份工作,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离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未付工资和加班费等。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