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情况是这样 !之前工作的地方 本人和店长关系较好 !她想开初某个员工 所以让我想个办法让她自动离职 我就和她说 :当月业绩做不完成底薪扣500 每个人在上面签字,就是逼她走的意思!后来那个女生业绩没完成走了!底薪没扣!之后就我和另外一个在店里上班!因为店主天天睡觉到下午 不管店 还和店里的一个小伙子19岁睡在一起!店长35岁!做了一些事情被我和另一个员工知道了 !店长就开始处处争对我们!当月店长就知道睡觉玩 !也不出去谈合作!导致当月业绩不堪入目!她就理所当然的把责任都推到我和另一个员工身上!工资2000不包吃住!扣了我们800!找她讨说法!她就让我们找老板!老板当时是说会给我们解决
2024-09-23 08:42您与店长之间的纠纷可能涉及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如果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该行为是为了迫使员工辞职。此外,关于其他员工的问题,建议您先了解员工的具体情况并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对于老板的行为,您可以考虑收集证据证明其违法行为,并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进行调解或仲裁。同时,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都是至关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争取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