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单位派送至另一个单位上班时造成九级工伤,我已领取了九个月的伤残待遇,造成工伤这个单位说我不能领取人身损失赔偿金,请问是这样吗?
2026-02-28 14: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您在工作中受伤并因此获得了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偿(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则不应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等待遇。但这些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无关,不包括对个人财产的直接损失赔偿。 如果您的单位认为您不能领取人身损害赔偿金,可能是因为该赔偿金通常用于补偿因意外事件导致的身体或精神损害而产生的经济负担,而非针对因工作造成的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提起劳动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