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08年年初去了一家型单位工作!签了一年合同、2011年年低才帮我买社保!但老板说全部由他一人全付、每月九百多元、2015年年低辞职了!但老板忘记停止交付、一直还在帮我交、到现在2017年、请问!哪天老板想起来了、还在帮我交这一年多的费、有一万多元、会不会有权利要我陪给老板、那假如十年后还没想起来、十年后的钱又该如何办、请问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你!
2024-08-29 10:00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与老板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在两年内没有及时缴纳,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补缴,并且可以要求支付滞纳金。 在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中,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若在未来十年内仍未发现欠款情况,那么该款项将自动转为个人债务处理,不再归还给您。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