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份开始到今年二月份止我在一家单位上班,因为一直拖欠工资提出辞职,离职时提成一直没有结清,经过多次讨要一直没有给,今年八月份像劳动仲裁提出诉讼,理由是拖欠工资及工作期间没有签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但一直到现在还没有最终裁决,就在今天我收到栖霞法院传票,说我向我的老板借款未还。借款三万一千元,我向劳动仲裁诉求的工资是一万八千元,事实是我没有向我的老板借钱,请问我应该怎样应诉。
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案件可能涉及多方面的争议和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与欠薪方进行协商解决或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当地的劳动法规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借款纠纷,如果您认为借款金额不准确或者存在其他争议,建议在法庭上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并且确保遵守法庭程序。同时,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对于已经受理的案件,建议您积极应对,了解并遵循法官的指示,避免因拖延时间而导致不利结果的发生。希望您能尽快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