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姓名刘x,男,1981年3月出生,职业装修木工。我一直在张某的手下干活,有时候张某也会为我干活。2月5日我在张某的雇佣下在葫芦岛一小区干活,由于我没注意手被电锯锯伤,导致筋,肌腱,神经断了,手骨头断一半。我在市医院手术后住院3天,因为没有钱就回家了。2.我应该走法律途径吗?谁对我有赔偿责任,他们怎么赔偿我。补充一下:张某找到我为葫芦岛一小区楼房装修,屋主是雇佣张某,而我是张某找去的,是日工资。
9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工伤事故和劳务合同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因工作原因受伤,并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您的受伤是非工作原因引起的,则需要与雇主进行协商解决。对于劳务合同纠纷,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建议您先与雇主协商,尝试通过调解或者双方达成一致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解决,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