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套房屋卖了73万(两人私下协议)只写了一份,在买方手里,因为认识在办过户手续时对方说少交契税写了70万,现在差6万尾款没给我,因为我房子在2017年6月份租出去了到2018年6月到期,对方办了40万商贷2月9日打到我帐户,他们说房租是他们的对吗
26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对方之间存在一份关于房屋买卖的合同,并且已经完成了交易。但是,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对方少缴纳了一定的税费(契税),因此需要向您补缴这部分金额。目前,您已经收到了对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剩余款项中的部分。 至于租房的问题,如果该笔租金属于房屋的所有权范围内的收益,则可以视为出租人的收入,与房屋所有权无关。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对方归还多收的税费,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寻求相关机构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