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安公司招聘保安员签订了合同.但本人没有(他不给)..二每月没有休息日.法定假期也没加班工资.三.每天上十二个小时(其中.四个小时算加班)每小时加班费按8.50元计算..四.没给保安员缴纳五险一金.请问这样合劳动法吗.要维权应向那家部门才有效.謝谢!
2025-04-12 19:45您所描述的情况似乎涉及多个争议点。首先,关于劳动合同和工作条件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方面,《劳动法》明确规定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且对加班工资有明确的规定,即“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再次,关于社会保险问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根据您的描述,存在以下几点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 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 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标准,即每天工作12小时,而按照《劳动法》,正常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 未给予员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这违反了《劳动法》中规定的加班工资制度。 未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这是《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您采取如下措施进行维权。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帮助,如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在实际操作时根据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