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刘浩,于2016年12月下旬至2017年7月在湖南恆润高科有限公司做工艺工程师的工作,期间该公司未代扣代缴社保〈当时该公司欠缴社保几年),但朴缴时,未给本人缴纳。本人找单位补缴,该单位通知我朴缴个人缴讷部分和滞纳金,由于本人同意缴纳个人部分,但不同意缴滞讷金,同时我到杜保局稽查科追徼至今无果〈不作为),据2017笫103湘人社发文,公司欠缴社保,公司缴讷滞纳金。律师是否给我代理此事,发个律师函给该公司。 劳动纠纷,咨询律师。
16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事项,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与公司协商解决。您可以尝试直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进行沟通,表达您的诉求并寻求解决方案。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您认为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组织的帮助,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公司存在欠缴社保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并要求其依法处理。 就滞纳金事宜起诉公司。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不满,可以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支付滞纳金等费用。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希望您能早日解决这个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