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的工作是做安检的去年4月8日上岗工作,培训时公司的经理老总说衣服不要钱培训一个月上岗,实习4个月转正买保险,结果签合同时合同上写的实习一年才买保险而且当时我们签合同只有一张我们自己是没有的。后来4个月实习过了是发的转正工资但是保险没有买,保险都是今年5月才买,而且我们第一个月工资下来少了400才知道是扣的衣服钱。春夏装400冬装400,全是我们自己掏钱。还有买工作上用的对讲机480也是我们队长自己掏钱的结果现在又说要交100的对讲机话费,因为和我做同行的人家公司这些都是不收费的,所以我想咨询下我们公司这种算不算违法?有什么方法解决?谢谢!
2025-11-02 13:15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违约责任和劳动保障法中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您有权要求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剩余的工资。 至于购买保险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直接或委托律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公司未按承诺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确认公司未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并要求补足差额部分的工资以及赔偿金等。 提起民事诉讼。如劳动争议无法得到解决,还可以考虑将案件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务必注意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工资条、通话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维权过程中的使用。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