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女朋友在奶茶店上班,工资不高,时间长挺累的,不想做了,想辞职,他不让走,又怕工资不给,工作一个月了,没签合同,我想问问,是不是提前两天说辞职就可以了,也可以不去上班,他的工资怎么要?不给工资可以找劳动局嘛,这前后会不会有其他变故,到劳动局应该怎么说,注意什么?都是女孩,所以老板不让走,强行走了,又怕工资不给,或许扣钱,只能吃哑巴亏了,应该怎么办呢?可以帮我想想办法嘛,谢谢
16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员工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你女友提出辞职要求时,她有权决定是否离开工作岗位。 关于离职事宜,你可以与你的女友进行沟通,了解她的具体需求和担忧,并尝试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你们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人力资源专业人士或调解机构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至于工资的问题,你可以询问你的女友关于她的工资情况以及她是否有任何权利获得这些信息。如果你认为你的女友没有得到应有的薪酬,你应该考虑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后续可能出现的变化,例如老板不允许走或者强制带走等行为,建议及时与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以获取相关的指导和建议。同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包括但不限于收集相关证据、保存记录、遵守法律规定等。 最后,无论遇到何种情况,保持冷静、理性处理问题,避免情绪化的决策。希望以上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在维权过程中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