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四人在西藏昌都市一乡下工地干活,在来工地之前是约定好的最多做十五天就不做了结账付款给我们,结果劳务老板不给钱,还想喊我们继续给他做,像这样劳务老板不实现承诺我们没心情做了,我们想找劳动局解决 不知道后果怎样 请律师给个建议吧。
17天前尊敬的用户, 在您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应当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并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如果您的合同中有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的条款,那么按照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后,您可以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雇主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对方无理取闹或者不愿意协商,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保护自己不受损失,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提醒您注意自身安全,确保在任何争议解决过程中都采取合法合理的措施。希望您能早日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