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和老公门下有一套五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前阵子以28.5万的价格卖出,但是买家当时以不能及时办理过户为由,要求办理全权委托公证书,我们第二天办理了公证,公证的内容是所有权利的转移,她可以代替我们委托后的所有房子的权利。因为我们准备卖掉买新房,现在因为她迟迟不能过户而增加了税费的承担,后期了解她是中介,因为我们房子便宜自己收了,后期拿出来卖的,所以一直不过户。我想问下怎样才能让她尽快过户,如果不过户可以要求她赔偿我税金损失吗?
2024-09-08 09:16根据法律规定,您和您的丈夫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全权委托公证书,并且该公证书并不意味着您们失去了对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损害了您的权益,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中介公司。首先,建议您与中介公司进行沟通,询问他们是否能够帮助解决当前的问题。 协商解决方案。尝试与对方直接沟通,讨论可能的解决方案,如延迟付款、延期交房等,看能否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协议。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无效,或者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无效,或者请求对方赔偿因延迟过户导致的税费损失。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这个过程可能会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建议您寻找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提供帮助。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收集充分证据,并确保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