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行业,没有合同,10月这个月店庆做完后老板告诉我们说这个月工资按三个发,以前都是两个月,然后我又做了1个月然后10月的工资结了3分之2了,现在没有上班了,他说店庆的工资还有一份不给我,然后又说我过来上班才给我,然后现在我拿了我哪一份工资走了,请问这违法吗,我只是拿了我应得的工资,并没有多拿和预支未来的工资。
2024-07-25 06:0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争议。首先,您与服务行业的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此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其次,关于您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发放方式的问题,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并书面确认,那么该约定应该被视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条款。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雇主违反了这些规定,例如未按时支付工资或者提供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作条件,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剩余的三个月工资,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完整的薪资记录和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所有应得的工资。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事实进行分析。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强烈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