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于1月17日到梓潼县煌桂超市(江西恒大公司)应骋业务员正式上班,当时协议这新品λ市没有销售任务,而公司于4月l2日通知我离职,理由是销售任务不达标,公司又不在当地我司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谢谢
25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解雇,雇主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超过了试用期,因此您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合理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