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2月份找了一份工作临促,说好一天60 加百分之3的销售提成,因为家里有事没做满一个月,只干了5天,工资一直拖欠不给,4.23日才发的工资,拖了快三个月,只给了300块钱,没有提成?这种情况,提成应该给吗?
23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解雇,其工资应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进行支付。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因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合理的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未发放的工资和因延迟支付而产生的利息等。 此外,员工也可以要求公司提供额外的补偿,如加班费、奖金等。最终,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