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从给人干活的时候摔了,一个脚粉碎性骨折,一个脚骨折,还有一个手骨折,那人家给我们看了病,脚里有铁架固定,过了一年多以后还要动手术取,这次动手术花了一万多,那人用我们的合疗报销看病费用,我想知道,报销的钱是否应该归我们
2025-10-06 21: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和康复费用,职工个人不需支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因此,如果您父亲的医疗费用是由单位承担的,并且在医保范围内,则这部分费用应由您父亲所在单位或其社保机构负责报销。 至于您的父亲是否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的问题,建议您与医生沟通,了解具体的治疗方案以及可能产生的后续费用。如果该手术是必要的,那么费用将由您父亲所在的单位或其社保机构负责报销。同时,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 请记得,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定要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