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怎么算工资问:在江苏南通校西公交停车场877079旁畅游国际旅行上班暑假工底薪1500元做了23天去学校,一个星期双休2天拿到工资只有800元,老板娘说前七天是学习没工资拿的,请问下国家劳动法有这个规定吗?
1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你的工作时间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你的工作得到了认可和支付,则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因此,在你的情况下,你的老板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你支付工资。 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因此,如果你的老板未能按照上述规定为你支付加班费,你可以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同时,如果你认为自己被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