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工地做事,做了12天现在不做了,与老板什么合同也没签,前面说好的包吃包住,现在我要走他说要扣生活费,还只给70%的工资,我想问一下合法吗?我只和中介签了一份协议书。
2天前在您的情况下,确实存在一些争议。首先,关于“包吃包住”的说法,这通常意味着雇主有义务提供食宿,但前提条件是这些服务必须由雇主支付费用,并且需要事先签订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雇主没有履行这个承诺,那么他们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其次,您提到您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协议书,这通常表明您与中介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代理关系,而不是直接雇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想要离开工地,您应该先通知您的雇主,然后按照正常的离职程序进行处理。 然而,无论您与雇主还是中介公司的合同如何规定,都应确保遵守当地的劳动法规。如果您有任何疑虑或不确定的地方,请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律师,以便获得专业的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