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大连商场工作,公司是南京直营公司,2016年四月单位和我们签订了一年合同,到现在没续签,我想问一下关于单位没有续签合同这事,我能拿到赔偿吗,是双倍工资赔偿吗,如果申请仲裁,在大连可以申请吗?
1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且未与用人单位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是否需要双倍工资,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您在单位连续工作不满一年,则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工作年限已经满一年但不足十年,则可按全年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双倍工资;如果工作年限已满十年,则需按全年的平均工资标准的二倍计算双倍工资。 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等,然后到劳动监察部门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或举报。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