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刚毕业的口腔医生,还没有考出来口腔执业助理证书,老板就和我签了劳动合同,签的时候,并没有说明我主动提出辞职需要赔偿,并且签完劳动合同也没有把我的那份给我,现在我要辞职老板要让我赔偿全年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这样做合法么
6天前尊敬的用户,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您作为口腔医生,在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详细了解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如果在签约时未明确告知您离职需赔偿的情况,那么这可能构成违约。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通知。如果您是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您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最后,关于赔偿的问题,建议您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看是否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请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邮件、短信、录音录像等,以便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