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下 我父亲包小区绿化养护的。小区平时看护都是雇佣的临时工有的一个月一结工资有的一天一结。未签劳动合同 今天突然有工人岁数在60左右 因癫痫发作不慎摔伤 脑出血 颅骨骨折 肋条也断了 我们第一时间送去医院垫付医药费 请问律师这样在没有签劳动合同同时又是癫痫发作引起摔伤我们有赔偿责任吗
15天前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情况,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在此提供以下建议。 首先,您已经采取了及时的医疗救助措施,并已支付了相关费用。这是非常正确的做法。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雇主和雇员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则雇主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等。然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雇主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具体的情况。通常情况下,雇主可能不需要对员工因疾病或伤害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责任,除非雇主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存在其他不当行为。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 再次,由于您的父亲是小区绿化养护的承包商,而不是雇员,因此他与业主之间的合同关系不适用于上述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请考虑聘请一位专业律师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和分析。律师将能够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并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请记住,任何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都应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律师来做出。希望我的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