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公司换岗失败原领导不要了合法吗
2025-01-14 20:4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公司换岗失败导致的裁员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补偿,并保留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