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2016年2月至2016年11月份的工资共计3万多拖欠至今未支付,除本人外其余同事都于2016年12月初办理了离职手续并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是到2017年4月底老板朱某必须全额支付拖欠工资。本人情况比较特殊,虽说是为老板朱某工作但是劳动关系在老板朱某所开另一家公司下面,该公司法人是我的直属上司计某。计某考虑到自己的法律职责劝我先不要申请劳动仲裁,本人也是由于在2016年7月份怀孕了,涉及到社保生育金这一块至今未办理离职手续,于2016年12月份休息在家至今,也并未收到继续上班的通知。预产期将近,工资、社保事宜悬而未决,非常担心。想问问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保障自身权益不收侵害。
2024-08-31 05:27您的情况确实较为复杂,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收集证据。保留与老板之间的所有往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以及有关工资发放的任何书面文件和证明材料。 联系相关部门。可以尝试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寻求帮助解决争议。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自行处理存在困难,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维护个人形象。虽然可能面临一定的压力,但保持冷静和理智是非常重要的。及时沟通,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减轻对方的压力。 提前做好准备。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在遇到纠纷时能够有效地应对。 最后,请记住,在面对雇主拖欠工资的问题时,最重要的是保持理性和坚持自己的权利。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保持健康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