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下我在工厂上班,由于孩子发烧感冒,然后我辞职了,工厂扣我1000的工资请问这是合法吗?
回答数:446
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因此,在您未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工厂有权要求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您与工厂协商解决,并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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