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我在公司上了20来天班,这月想辞职,还没有转正,提前三天辞职,这三天我不想去了,会不会受到处罚,上月工资会不会给我不发?
2024-09-11 18:53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在第三天提出离职,您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享有部分工资待遇,并且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处罚。 关于本月工资的问题,如果公司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计算了您的工作时间并支付了相应的加班费,则您可以获得本月工资,包括正常工资和加班工资。但是,如果公司在月底结算时没有给您足额发放工资,或者有其他不合理的理由导致您无法拿到本月全部工资,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补发差额部分的工资。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具体依据当地劳动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