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同学在一家劳务公司打暑假工,后来因为公司员工种种刁难我们辞了工作,七月份一个做了十四天然后他们现在不发底薪,我们的工资是底薪加提成,提成发了不发底薪,可不可以告他们,协商过了那边不理人。还有我在02年七月二十七,在职期间未满十六周岁,但是现在已经辞了,虽然没签合同但我有曾经就职的证据,可不可以告他们收童工
18天前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以下建议。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他们的立场,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包括但不限于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等。 未成年童工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作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高毒危害物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如果您确信自己是在未成年时期被雇佣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成绩单、父母出具的同意书等),并及时告知雇主或相关部门。 保留证据。在任何纠纷中,保存好相关的书面文件、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请务必确保您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希望我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