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儿子共两个人和对方十来个人聚众斗殴。用刀划伤对方两个人。均构成轻伤。现我儿子被拘留。对方同时也构成聚众斗殴。我想问对方的伤者也构成聚众斗殴他有权向我提出民事赔偿吗?谢谢。
2024-07-06 17:0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儿子和对方都参与了聚众斗殴,并且您儿子在斗殴中用刀划伤了对方,造成了轻伤。首先,聚众斗殴是违反我国刑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聚众斗殴的行为人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 至于民事赔偿方面,虽然对方也参与了斗殴,但您儿子的行为导致了对方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您儿子作为侵权行为人,需要对因自己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即使对方也参与了斗殴,这并不免除您儿子的赔偿责任,但对方的行为可能会影响到赔偿金额的确定,比如可以作为减轻赔偿责任的情节。 同时,对方如果也因斗殴行为受到损害,他们同样可以向您儿子提出民事赔偿要求。不过,具体的赔偿责任和金额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以及相关证据来确定,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建议您及时聘请专业律师,为您儿子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您儿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