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门市租给对方,合同三年还有一年到期,房租钱是一年一给的,我提前告知要收回来,他答应了也甩货搬走了,现在他又把我告了,要我赔钱
15天前尊敬的用户, 您与对方之间存在的纠纷可能涉及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在租赁期间内,如果一方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且另一方同意收回房屋并处理货物,那么通常情况下,双方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然而,在您的案例中,对方提出的要求似乎并不符合租赁合同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便了解是否有任何未明确规定的责任或义务。此外,您可以考虑收集关于双方之间的沟通记录、书面协议和任何其他相关文件作为证据。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提供一般性指导,并不代替法律咨询服务。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建议。希望您早日解决争议。